华蓥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7月8日,记者从华蓥市政府获悉,华蓥市人民政府十一届第47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会议由华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嘉陵主持,华蓥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主任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背景,以及8个章节72条主要内容。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也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的重要体现,更是推进全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学习宣传。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期间,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部门职责。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以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抓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城市更新同步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三要强化督导履职。华蓥市残联要履行好代表职责,持续发挥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作用,及时收集、反映全市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王小燕 申巧容)
编辑:满新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