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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开发商“一房两卖” 法院判其返还购房款
www.hy.guanganpeace.gov.cn 】 【 2024-03-09 10:26:42 】 【 来源:广安日报

  本报记者 卢泠氚

  

  案情简介:

  

  2010年12月,市民王某购买了一套伍某开发修建的住房后,与伍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13年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由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他在购买案涉房屋后没有装修入住,房屋一直空置。

  

  2018年,王某回到老家查看房屋时发现,案涉房屋已经被刘某装修并居住。经了解得知,伍某于2015年又将该房屋卖给了刘某,刘某付清全部房款后将房屋装修并一直居住至今。后伍某因病去世,王某与刘某多次与伍某继承人协商解决,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2月,王某向华蓥市人民法院高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腾退返还房屋。

  

  高兴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因为房屋争议积怨已久,矛盾颇深,便综合考量各方对房屋的出资、实际占有房屋、对房屋居住的需求以及当事人意愿等情况,与王某、刘某和伍某继承人三方进行沟通,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王某放弃房屋所有权,由伍某继承人向王某返还购房款23万元,王某配合刘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刘某名下,多年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法官说法:

  

  办理该案的法官表示,近年来,房地产交易中“一房二卖”的情形屡见不鲜。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大利益选择违背法律“一房二卖”,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做法避免陷入“一房二卖”的困境。

  

  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或预付款给开发商之前,可要求开发商提供“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同时,购房者可在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意向房屋是否办理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可督促开发商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办理预告登记,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及时督促开发商交付房屋,有效防止“一房两卖”。

  

  若是购买二手房,要及时办理二手房网签,规范合同文本,合同中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两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若不能及时交付房屋,合同中也要明确要求卖房者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从而达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编辑:满新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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