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法院:母亲未尽抚养义务也要支付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基本上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本案中,父母未离婚,子女是否可以起诉要求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呢?
2008年,广安华蓥的唐某(男)与雷某(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小海。2014年,小海的父亲唐某身患恶疾,母亲雷某便离家外出务工,小海随父亲唐某及祖父母生活。但是其母亲雷某在外务工期间,对小海不闻不问,既没有承担抚养义务,也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今年1月,小海将雷某诉至华蓥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雷某支付2023年12月起每月的抚养费,直到其年满18周岁为止。
华蓥市人民法院在收到小海的诉状后,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到在外打工的雷某,说服其与孩子小海前来法院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由于本案为家庭纠纷,并且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承办法官决定采用“会客厅式”调解法,以聊家常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导唐某承担起一个母亲应当承担的责任,履行抚养义务,让小海能够健康成长,最终母子双方达成和解,雷某每月支付小海生活费300元,并承担小海一半的学费,直至小海年满18岁时止。
法理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被告雷某因分居而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小海作为未成年子女,有权起诉被告雷某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小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诉讼权利由法定代理人父亲唐某代为行使。
编辑:满新液